Re:同性恋可以拥有合法婚姻吗?摘录自《中国婚姻家庭变迁》1998年 李银河 ----我们应当怎样看待同性恋现象:
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,不外以下几种:同性恋是犯罪;不道德;是疾病;是性反常;是一种生活方式。
目前,我国的司法部门有时把同性恋看作一种“性罪错”,有些同性恋者会以流氓罪被判刑,或被劳教,或通知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,但是,这样的事例并不多。最常见的情形是,同性恋者在公共场所被拘捕后,很快就被教育释放。刑法上并没有有关同性恋的专门条文,对同性恋者采取干涉行动的往往是派出所和联防队员,主要出于维护治安的考虑。因此,同性恋在法律上究竟被视为罪还是错,始终是件模糊不清的事情。
把同性恋当作社会上一个少数群体的生活方式,这不仅是一些同性恋者对自己生活的看法,也是当今社会中相当一个比例的异性恋者表示可以接受的观点。从迫害异端,到蔑视少数和派,到能够容忍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亚文化,人类社会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进步,走向文明。中国这个古老的文化也会卷入这个潮流之中,逐步走向宽容,走向文明。
简单地比较东西方两种文化对个人感情的观点,可以得到这样的看法:西方文化注重人的感情和人的欲望,东方文化则倡导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人的感情这一领域处于整个文化的阴面,被各种教义和规定所忽略。我们可以说,对同性恋现象的道德思辨,在历史上完全被忽略了。我们还可以说,这种思辨在未来不可能继续被忽略,这是因为在现代中国,感情、欲望这类事物的份量正在加重。比如在一个世纪之前,夫妻间的感情在社会的天平上是无重量的;而在现代则已受到重视,甚至可以作为结婚和离婚的理由。虽然社会中有很多人对此尚不习惯,但是这种趋势已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了。据此我们预言,同性恋现象再不可能长久地游离于社会的视野之外,中国人迟早要对它作出自己的判断。